(1)入場規則
1. 參賽選手按賽區規定的時間準時到達賽場集合,檢錄裁判將對各參賽選手的身份進行核對。參賽選手提供參賽證、身份證、經學校注冊的學生證,身份證、學生證上的姓名、年齡、相貌特征應與參賽證一致。
2.在檢錄處由第一保密裁判按學校隊名抽取抽簽順序號。在
隔離室按抽簽順序號抽取隊代號,在賽場內按隊代號抽取工號。抽得工位號的選手,在指定區域等待,按通知統一時間進入賽場,按抽取的工位號入座。
3.各參賽選手不得穿有學校名稱或標志的服裝參賽,所有競賽工具、耗材均由承辦方提供,安全帽、絕緣手套、防砸絕緣鞋等勞保用品均由參賽隊自行準備,參賽選手不允許攜帶任何工具量具和任何通訊及存儲設備、設計資源、紙質材料等物品進入賽場。
4.進入賽場后按工位號入座,檢查比賽所需競賽設備齊全后選手簽字方可開始參賽。在檢錄開始15min 后遲到者取消參賽資格。
(2)賽場規則
1. 選手進入賽場后,必須聽從現場裁判的統一指揮。
2. 現場裁判宣布比賽開始,參賽選手才能進行開始工作任務的操作。
3. 賽題以任務書形式發放,參賽隊根據任務書要求完成競賽任務。比賽過程中若有工作任務書字跡不清問題,可示意現場裁判,由現場裁判解決。
4. 競賽時間的食品、飲水等由賽場統一提供,選手休息、飲食或如廁時間均計算在競賽時間內。
5. 競賽過程中,選手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接受現場裁判和技術人員的監督和警示,以確保參賽人身及設備安全。選手因個人操作過程中出現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設備故障時,裁判長有權終止該隊競賽。
6.若選手認為比賽設備或元器件有故障要求更換,選手應在賽場記錄表的相應欄目 填寫更換設備或元器件的名稱、規格與型號、故障情況,并向現場裁判提出更換申請。由現場裁判和技術人員當選手面進行檢測確認后給予及時更換,從申請更換到更換完成之間兩名隊員不能操作,所用時間為比賽補時時間。如經現場裁判和技術人員檢測申請更換的設備或元器件沒有故障,應告知選手并按評分細則扣分,不予補時,現場裁判將更換處理情況記錄在賽場記錄表的相應欄目中并簽名確認。如非選手個人因素出現設備故障而無法競賽,由裁判長視具體情況作出裁決,更換設備或調換至備份工位。
7. 比賽過程中,應對計算機處理的數據實時保存,避免突然停電等意外情況造成數據丟失。因意外情況而影響比賽,根據意外情況持續時間給予補時。
8. 比賽過程中選手不得隨意離開工位,不得與其他工位參賽選手交流。成員間的溝通談話不得影響到其他競賽隊伍。嚴重違反賽場紀律影響他人比賽者,違反操作規程不聽勸告者,有意損壞賽場設備或設施者,經現場裁判報告裁判長,由裁判長核實同意后宣布取消其比賽資格。
9.比賽結束前不得自行離場。如特殊原因(如身體不適等)無法繼續參賽的,需舉手請示裁判,經裁判同意后方可離開賽場。選手離開賽場后要在指定場室隔離,直至本批次完成,不得在場外逗留,也不得再返回賽場。
10.參賽選手須嚴格遵守賽場規章制度、服從裁判,文明競賽。有作弊行為的,參賽隊該項成績為 0 分;如有不服從裁判、擾亂賽場秩序等不文明行為,按照相關規定扣減分數,情節嚴重的取消比賽資格和成績。
11.在參賽期間,選手應當注意保持工作環境及設備擺放,符合企業生產“5S”(即 整理、整頓、清掃、清潔和素養)的原則,如果過于臟亂,裁判員有權酌情扣分。
(3)離場規則
1. 在比賽結束前 15min,裁判長提示一次比賽剩余時間。
2. 比賽結束時間到,由裁判長宣布終止比賽。
3. 裁判長宣布終止比賽時,所有選手應立即停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操作,選手應停止操作,提交競賽結果,現場裁判在競賽結果的規定位置做標記,并與參賽隊一起簽字確 認。參賽選手須按照競賽要求及規定提交競賽結果及相關文件,禁止在競賽成果上做任 何與競賽無關的標記,如單位名稱、參賽者姓名等,否則視為作弊。
4.結束比賽的選手在裁判長示意下方可離場或到指定場室。